精准布控连查两起实习期内上高速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4-04-19 12:27:22

  2024年3月9日,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四大队民警借助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缉查布控系统,连续查获两起驾驶人实习期内单独驾驶机动车上高速的违法行为。

  当日10时27分许,大队民警在固原南收费站开展勤务时,缉查布控系统预警宁AZ8***号牌小型轿车存在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实习期内上高速的违法行为。收到预警信息后,执勤民警立即进行布控,成功将该车辆拦截。民警对驾驶员马某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对其实习期内单独上高速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0时44分许,缉查布控系统预警宁DF****0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存在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实习期内上高速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进行布控拦截,并依法对该车驾驶员苏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必须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高速交警十四大队马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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