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责方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事故方不处理解决方法
发布时间:2024-04-16 05:01:10

  首先,事故的责任。如果我们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在无法自行解决的情况下,报警是最好的选择。如果只是一些小磕碰,那么事故双方完全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解决。如果责任无法划分,那么双方都应该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寻求交警部门的帮助。

  事后,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能找到的证据,对事故双方进行责任认定。这时候切记不要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选择逃避,否则除了承担责任,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时,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也要注意保留现场的证据,千万不要做出毁灭证据之类的事情,否则会被认定为全责。所以,遇到交通事故不要害怕承担责任。逃避责任只会让你承担更大的责任。

  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完成后,就到了对事故双方进行赔偿的阶段。这个时候,有些人就会为自己开脱。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维权?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解决:

  首先是自我协商,即找需要负责的一方讨论赔偿等问题,但一般来说,这种方式成功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不大。别人已经开始找借口拖延了,这样的人咨询用处不大。

  如果谈判失败,那么我们可以选择第二种方式。双方一致请求交警部门调解。一般来说,在交警部门的调解下,双方的问题应该会得到解决。如果还是不行,那么只能选择最后一种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强制执行。

  但法院对此类民事案件一般以调解为主,只有调解失败后才会进入正式司法程序。如果法院判决后,责任方仍无责任,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交通事故后我们能得到什么赔偿呢?

  对于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来讨论。第一是事故导致车辆受损,但没有对人造成伤害。这种情况下,产生的赔偿一般只是车辆的维修费用。这类赔偿一般不会很大,双方协商后完全可以解决,责任方也可以通过保险来赔偿对方。

  第二种情况是严重的交通事故。在这种类型的事故中,不仅车辆会受损,人也会受伤甚至死亡。这种情况下,责任方除了承担车辆的维修费用外,还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

  其实从本质上来说,交通事故是责任方对对方的一种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第十六条规定,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m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发生后,无责任方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具体金额需要根据专业部门的实际情况来核算。如果责任方拒绝或拖延赔偿,那么我们可以通过以上三种途径解决。

  当然,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保留或收集足够的证据。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最好的证据,但也不排除有争议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我们自己去搜集证据了。只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才能做出判决。

  最后,补充《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关于事故责任的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二)因双方或者双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当事人对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都没有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双方都没有责任。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潜逃、藏匿的,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方有第一款第二种情形的,不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