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契税的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24-04-14 08:52:34

  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

  1997年4月23日,我国颁布了新的《契税暂行条例》,规定房屋契税税率为3%~5%。具体契税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率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暂时减半征收。自2013年4月1日起山东省契税税率暂按照3%执行。那么,房屋契税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

  房屋契税税率的规定是3%-5%,一般取3%为了支持房地产业,政府对一般商品房减半收税。

  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产契税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交换或赠与等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